▲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陳柏謙有逃亡、滅證之虞,裁定收押但不禁見。(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華山藝文特區殺人分屍命案,37歲兇嫌陳伯謙在晚間11點30分,遭到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收押但不禁見。法官認為,陳男犯行危害社會秩序甚鉅,殺人罪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犯案後有逃亡之虞,加上犯案後將屍塊丟棄深山,並清洗犯案用兇刀、塑膠床墊等,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陳柏謙有逃亡、滅證之虞,裁定收押但不禁見。(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華山藝文特區殺人分屍命案,37歲兇嫌陳伯謙在晚間11點30分,遭到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收押但不禁見。法官認為,陳男犯行危害社會秩序甚鉅,殺人罪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犯案後有逃亡之虞,加上犯案後將屍塊丟棄深山,並清洗犯案用兇刀、塑膠床墊等,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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