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市楊姓男子2016年5月1日凌晨下班時邀請女同事小愛(化名)喝酒聊天,接著開車將人帶回住處,兩人酒後原本想發生性關係,沒想到對方在前戲時就越叫越大聲,他擔心吵到小孩或鄰居就出手推了一把,最後反而挨告性侵。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是小愛先主動求歡,因此判楊男無罪。
楊男聲稱,當天是在凌晨4點多返回10樓住家,兩人就在客廳喝酒,喝到一半小愛去上廁所,他等了半小時都沒有看到人回來,於是就走去看看發生什麼事,結果對方竟然跑到他的房間,還把衣服脫光躺在床上,「她牽起我的手說能不能讓她開心一下,我想說喝酒的杯子和剩菜都在桌上,就先出去收拾,回來後她就直接把我拉上床。」
▲小愛被楊男推開後還氣問,「我一個女孩子要給你用,為何要把我推開?」(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原本以為是兩情相悅,但小愛在前戲時就越叫越大聲,楊男擔心吵到同屋的兩名孩子或鄰居,於是出手將人推開,沒想到這一推卻把對方惹怒,反嗆要把兩人的對話紀錄交給主管,要讓他沒有工作,「我們是合意發生性關係,不是趁她服藥後不能抗拒時才上床,而且我也沒有偷她的手機SIM卡和記憶卡。」
對此,楊男的兩名子女證稱,當天早上睡到一半被吵醒,走出房間就看到爸爸和小愛在吵架,對方還罵「你爸嫖妓、是禽獸、不是男人」、「你們就是有這種爸爸,難怪會跟你媽媽離婚」,感覺比較像是喝醉了坐在地上哭鬧,還一直講重複的話,過沒多久就自己走出去,他們原本要幫忙按感應電梯下樓,結果在打開門時人就已經不見了。
▲楊男邀女同事回家喝酒聊天,卻惹上性侵官司。
小愛離開楊家後就坐在南屯區五權西路與田心北三巷的路口,熱心民眾路過發現她意識不清,幫忙報警才牽扯出這起事件;她懷疑自己遭下藥性侵,但接受警方質詢時也提到,自己因為嚴重的憂鬱症平時會吃安眠藥,一次2顆,只是不知道事發當天在男方家中到底吃了幾顆。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小愛長期服用安眠藥已經有一定的耐藥性和依賴性,2014年12月間還因為藥物使用過量住院,隔天就能完全清醒並出院,可見身體能承受的藥物劑量與一般人不同,況且下體也沒有採到楊男的精液,加上沒有其他積極證據證明,因此裁定男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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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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