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趁外甥女回外婆家時伸狼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視覺中國)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潘姓已婚男子居然對外甥女小涵(化名,案發時7歲)伸狼爪,在房內性侵得逞。小涵於事後身心受創、感到非常痛苦,鼓起勇氣告訴學校老師「舅舅把他尿尿的地方插進我尿尿的地方」、「要我吃他尿尿的地方」,整件案情才曝光。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潘男惡性重大,竟奪走才大班的小涵貞操,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6個月徒刑,並賠償60萬元。
判決書指出,潘姓男子於2016年6月20日中午用餐前,把小涵叫進房內,脫去對方衣物、再坐上去性侵得逞,期間還要求小涵「親」及「吃」他的生殖器,性侵行為超過20次。小涵證稱,舅舅從大班就開始對她性侵,因不堪長期受辱才把事情告訴老師,在這之後對方還是持續做出性侵行為。
潘男矢口否認犯刑,但測謊結果「口交」及「摩擦下體」等提問並未通過。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潘男惡性重大,竟對年紀輕輕的外甥女做出侵犯行為,加上小涵年幼並無憑空捏造事實的能力,因此根據相關醫學鑑定等資料佐證,依強制性交罪判潘男8年6個月徒刑,並賠償60萬元予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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