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想離婚,花百萬找神佛幫忙作法。(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姜姓女子因與前夫感情不睦,想離婚並和新歡在一起,於是陸續向開設神壇的顏姓女子購買佛牌、作法事改運、宗教課程,共花費101萬餘元,但後來發現沒有過得很好,也沒和心儀對象在一起,因此怒控顏女詐欺!不過,桃園地檢署指出,屬個人信仰,且姜女是自願、理性選擇下所為,難以未見成效就認定對方詐欺,因此予以不起訴。
姜婦控訴前後花了百萬元,卻發現日子沒有過得比較好,加上後來發現就算沒做法術,還是可以離婚,也沒和心儀的對象在一起,所以懷疑被詐欺。
顏女則是坦承有賣佛牌、宗教課程及收錢作法,但都是姜女委託幫忙,課程也都有立契約,契約中也有寫明,而她報名後卻只上了一堂課。
桃園地檢署認為,信仰屬個人行為,且姜婦購買行為都是自願的選擇,無法僅因姜婦事後覺得無積極成效,難以沒有積極成效就認定被詐欺,因此予以顏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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