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台苯!前經濟部常次判刑3年 天籟董事長判3年半

▲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楊佩琪攝)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經濟部前常務次長張鍾潛在台苯掏空案中,判刑3年。(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苯掏空弊案中,經濟部前常務次長張鍾潛、天籟集團董事長孫鐵漢,以及台苯前後任經營團隊等共10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偽造文書等罪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張鍾潛遭處有期徒刑3年,孫鐵漢被依觸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不法所得新台幣631萬5600元全數沒收。

台苯前董事長劉正元無罪;台苯子公司力福工程董事長蘇嘉屏,涉犯10項罪名,處有期徒刑2年不得易科罰金,另有期徒刑10個月,可以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計算。台苯前任總經理王宜陵被依違反證交法,判刑2年,後任總經理陳建宏被判7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需繳交公庫45萬元。

台苯財務副總陳明德,則是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退休的致恩公司財務主管黃迪晞,被判處9個月刑期,緩刑3年,需繳交公庫60萬元。

檢調追查發現,孫鐵漢及台苯前董事長劉正元、台苯子公司力福工程董事長蘇嘉屏、台苯財務副總陳銘德等人,涉嫌利用力福工程等6家子公司與天籟進行股權交易時,以人頭協助孫鐵漢取得2664萬多元傭金。

另孫鐵漢、蘇嘉屏涉嫌於2010年至2011年間,指示力福工程會計人員製作工程事業為主,景碩公司工程款的不實轉帳傳票,以債作股,使景碩公司承為力福工程的子公司。

而台苯子公司致恩,也有財報不實狀況。包括張鍾潛、致恩的前、後任總經理,以及退休的致恩前財務主管等4人,涉嫌在2012、2013年財報上造假,透過境外子公司進行假交易,涉犯財報虛偽不實罪。

檢調並且查出,台苯的孫公司美都,其總經理林坤輝涉嫌在2007年10月,未經美都授權,盜用印章,與詹姓金主簽訂新竹縣竹東鎮、新埔鎮的集村農舍興建開發合作協議書,直到建案完工林坤輝才告訴公司,導致美都財報在2011年認列8036多萬元損失。

台北地檢署於2016年6月偵結,林坤輝被以偽造文書罪起訴。負責致恩財報的會計師巫毓琪認罪,獲緩起訴3年,需支付公庫40萬。張鍾潛、孫鐵漢等人,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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