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員工偷偷側錄消費者信用卡。圖為示意圖。(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湯姓男子被侯姓男子遊說加入偽造信用卡集團,「臥底」在加油站,偷偷側錄客人的信用卡資料,每側錄1筆就能獲得500至1000元,接著再透過侯姓男子賣給偽造信用卡集團!而詐欺行為後來被主管抓包,士林地院日前依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湯3年、黃1年10月、侯3年6月徒刑。
依判決書提到,因加油站的黃姓同事發現湯男以信用卡結帳時行為怪異,詢問後,得知他側錄信用卡,但因對方表示如配合亦可抽成獲有報酬,於是以把風或阻擋監視器鏡頭方式,掩護湯男側錄信用卡資料。
湯男側錄後,在租屋處將各筆信用卡資料交付侯男,再由侯男轉交其他不詳偽造信用卡集團成員,並由不詳成員進行盜刷、簽帳消費。後來是因加油站發覺湯男、黃男舉止有異,報警後,警方循線追查,抓到3人,並起獲側錄器,全案因此曝光。
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詐欺取財,將湯、黃、侯男,各處3年、1年10月、3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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