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側躺按摩,下體遭入侵嚇壞。(圖/pixabay,下同)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A女聽朋友介紹,到謝姓按摩師傅開設的「OO脊椎整復中心」推拿,但謝姓按摩師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讓女子當場感覺下體有「東西」侵入,嚇得落跑報警,台南地方法院依證據A女下體驗出謝男前列腺液,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個月。
根據台南地院判決書,謝姓按摩師被控於民國106年4月4日20時許,趁A女前往治療整骨時,假借治療方式,於A女接受過程中,以其手指、生殖器接續插入A女私處,對A女強制性交得逞。
A女描述,因身體不適前往被告開設「OO脊椎整復中心」進行治療,於治療過程中,A女被謝姓按摩師脫掉內褲,下半身全裸並蓋上浴巾,平躺於按摩床上。
謝姓按摩師開始按摩,過程中一隻手按其他部位,另一隻手伸進A女下體裡,手指放進去按壓,原本以為是治療一部分,後來A女被要求改側躺,謝男則雙手分別放在女子身體上。
此時A女卻感覺到下體裡有別的東西,由於當時謝男跪坐在女子雙腿中間,她覺得奇怪,馬上起身離開報警,並去成大醫院驗傷。
謝男辯解,當天道歉是因為以為是按摩太大力,讓她痛到受不了,才跟她道歉,並直指A女過程根本沒看到,只憑感覺就說被侵犯。
不過,成大醫院醫師對其衣物、身體進行採證後,經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A女內褲採樣褲底內層斑跡、陰道深部棉棒,以酸性磷酸酵素法檢測結果,均呈弱陽性反應,以前列腺抗原檢測法檢測結果,均呈陽性反應等,與謝男型別相符,也打臉謝嫌說詞。
台南地院謝姓按摩師仍在進修部大學在學,並擔任整復師工作,已婚有3名子女、與配偶一同扶養母親及2名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尚可,依強制性交罪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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