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生控訴遭教授性侵。圖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周姓教授被控在2014年帶指導的女博士生到馬來西亞參加研討會,涉嫌在椰子水摻入以FM2藥物,並在旅館內強制性交得逞,而他在當地被警方拘留5天後,因證據不足而為不起訴處分!此案一、二審法官都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周男8年徒刑,但台中高分院更審認為,並無確切證據足以認定他有在椰子水內摻入FM2,且倘若飲用確有遭摻FM2,最慢30分鐘內即應陷入深度昏睡或昏迷狀態,女生卻能自行走路約10分鐘回飯店,明顯有疑,撤銷原判決。
檢方指出,周男在馬來西亞國吉隆坡市區,與女博士生逛街時,先在椰子水中趁機摻入含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俗稱FM2)的藥物,對方飲用後,不久即產生步履不穩、意識不清,後來藉故詢問對方有無拿到他的房卡而進入房間,對方將包包交給他後,就因意識不清而倒在床上睡著,他則趁機強制性交得逞1次。
女博士遭性侵害過程中驚醒,但無力反抗,等到周男離去後,立即聯絡在台男友,並請求旅館櫃臺向馬來西亞警方報案;而周男在旅館房間內遭馬來西亞警方拘捕,並拘留5天,馬國以證據不足而不起訴。後來女博士生返國後報案,而檢警採集尿液檢驗,查出有FM2代謝物殘留,並從周男留在飯店行李內,查扣2枝塑膠吸管,一審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處周男有期徒刑8年。
此案一、二審都判周男8年,經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合議庭請藥物專家解釋用藥反應。專家提到服用治療為0.5至2毫克的FM2,一般約20至30分鐘開始產生作用,作用的尖峰時間約在1至2小時,持續作用時間約8小時,但對精神及運動影響時間,可能長達12小時以上;當服用超過治療劑量的安眠藥時,可能會在較短時間內產生深度睡眠、或昏迷不醒人事的情形,而FM2為目前國內較常被濫用、流於非法使用較廣的安眠藥物,中毒症狀包括昏睡、口齒不清、協調性受損、反射性減少、失憶、認知功能障礙等,嚴重時會造成動作失調、肌張性過低、低血壓、昏迷、呼吸抑制。
合議庭比對女博士生喝下摻FM2的椰子水後,對性侵害過程尚能清楚記憶與描述,且在喝下椰子水30分鐘後,仍能自行走回飯店,並開啟門鎖進入自己房間,又於入睡後猶能聽見周男敲門聲及開啟房門,更進而以LINE通訊軟體與男友通話與傳送訊息,再到櫃檯請求協助報警,因此認為她似未呈現服用FM2過量「深度昏睡或昏迷狀態」,因此案發之前是否確曾服用FM2,顯有疑問。
至於,周男供稱是將持用醫師開具的FM2等2種藥物掰成兩半,放在塑膠管內加水溶解搖動,再倒入杯子中跟開水一起服用部分,因是個人用藥習慣,亦難憑此認定被驗出FM2的塑膠管,是被作為犯案工具。
最後,合議庭認為檢察官所舉證據仍有合理懷疑存在,尚未達可確信其真實程度,此外又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周男有以藥劑犯強制性交,以及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等犯行,自屬不能證明犯罪,自應將原判決撤銷,並為無罪之諭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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