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市府免賠 藍要陳菊踹共、綠嗆幫吳敦義擦屁股

▲▼黃昭順、陳宜民批高雄市府。(圖/記者翁嫆琄攝)

▲黃昭順、陳宜民批高雄市府。(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四年前造成重大死傷的高雄氣爆案,高雄地院日前宣判,認定市府是主要禍首應負四成責任,榮化、華運各三成;但市府部分因已逾賠償請求權二年時效,免除賠償分擔,國民黨立委陳宜民、黃昭順26日痛批,高雄市府過失罪重,但卻免賠,呼籲高雄市府官員不要模糊焦點、撇清責任,監察院應針對錯誤的「代位求償」啟動調查;但民進黨高雄立委們也出面反駁,國民黨團根本是在幫前市長吳敦義擦屁股。

陳宜民、黃昭順上午與法律扶助總召集人孫建萍一同召開記者會,怒批高雄市新聞局長張家興日前強調,不要忘記法院究責的是26年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當市長時的排水箱涵工程,卻忘記陳菊在高雄擔任兩屆以上、13年的市長,卻對地下管路一無所知,「難道沒有維護也好意思說嘴!」

陳宜民質疑,目前災民拿到的款項是全國民眾的善款,而非肇事者的賠償金;高市府利用「代位求償」把矛頭轉向企業,遮掩了自己應負的責任,高市府有四成的責任,卻可以分文不賠;呼籲監察院應針對錯誤的「代位求償」啟動調查,嚴懲不法。

他也指出,善款部分也沒有落實處理,應補助沒有補助,不該補助的卻撥給補助,如:「增補消防儀器 7911萬元」、「登革熱防疫 1828萬元」、「警察局添購消防衣 815萬元」,這兩項本應由公務預算支應,卻藏在補助款中,「民間捐款專戶管理運作暨專案人力計畫 1270萬」也是莫名其妙,哪有公部門用補助款收取行政費用的道理,「律師費用 1億3千萬」,反觀八仙塵爆,新北市府組成義務律師團,可見高雄市府將各界善款當成「小金庫」的荒謬。

陳宜民呼籲,氣爆當時,高雄地下共有89條、長1298公里石化管線,目前雖減少至72條、941公里(常規使用56條,另11條停用、5條備用,)。除要求業者提供管線基本資料,將來的維護計畫與頻率,都得定期申報外,最重要的是如何稽查?如何確保安全?陳菊不能躲總統府,只顧輔選、不顧百姓,應該向外界說清楚、講明白。黃昭順也說,判決非常清楚,就是高市府需負最大的責任,因此請陳菊出面說清楚,還給災民公道。

▲▼高雄綠委談高雄氣爆賠償。(圖/許智傑辦公室提供)

▲高雄綠委反駁高雄氣爆賠償一事。(圖/許智傑辦公室提供)

對此,民進黨的高雄立委劉世芳、許智傑、周春米、高雄氣爆自救會會長陳冠榮也在同時召開記者會反擊,許智傑說,氣爆是所有高雄人共同的傷痛,卻有政黨為了政治利益,抹黑高市府先行借款墊付給災民是為了躲避責任,完全扭曲事實。他還直言,法院判決顯示,市府的責任是在26年前,問題就是在當年擔任市長的吳敦義設置箱涵,怎麼現在的人幫前人擦屁股,還要道歉的道理。

時任高雄市副市長的劉世芳說明,求償救助,輕、重傷者及各類財產損害,2015年12月完成民事起訴程序,簽約3149件,撥付救助金新台幣6億3481萬元,3方協議和解在氣爆後第一年啟動,32名罹難者家屬全數完成和解;氣爆後第3年啟動,65位重傷者,63位完成和解,比率為97%,「高雄市政府其實是承擔了絕大部分災民在爭訟程序當中的風險」。

她質疑,國民黨動員所有的力量抹黑,來攻擊代位求償,無所不用其極來抹黑陳菊,就是為了掩蓋現在的高雄市政府,其實是在幫助當年的吳敦義善後。

氣爆自救會會長陳冠榮指出,高雄氣爆的最大奇蹟就是法院判決出來前,所有罹難者家屬、近乎所有重傷者均已達成和解,同時3000多位透過代位求償拿到所有的賠償,大家在乎的就是所有災民拿到的金額,比走法律訴訟多,也讓大家盡早脫離訴訟,這些高雄都有做到了。

周春米指出,氣爆案發生時,高雄市府當時就透過高雄律師公會和法律扶助基金會兩大系統來協助災民,就將來相關要取得損害賠償證據作基本的保存扣押,事實上受災戶損害賠償在2、3年前就已經完全給付完畢,沒有所謂「時效已經消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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