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伯父趁機撫摸小姪女的胸部、下體。圖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小學五年級女學生小花(化名)常到伯父阿明(化名)住家跟馬爾濟斯、吉娃娃玩耍,卻多次被伯父襲胸、摸下體,還有一次被強行脫去短褲,幸好她奮力用腳踢開,才逃過一劫。台中地方法院近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6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判這名伯父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
依判決書提到,阿明多次趁小花獨自在他家跟寵物玩耍時,伸出狼爪,還趁小花獨自1 人待在房間的機會,將她拉至床上,並強行脫去短褲,試圖性侵,但因小花奮力以腳踢開,才後退逃離現場。案經小花的父母提起告訴,全案因此曝光。
阿明否認加重強制猥褻,辯稱「家中陸續都有養狗,小花是我的姪女,就住在我家前面,經常到住處看狗,有時候自己來,有時候跟弟弟或是父母一起過來,每天放學都會來我家,我從以前就會抱她,因為自己沒有子女,只是單純疼愛」、「環抱她的那天狀況是其他人都走了,她還沒有走,就自己走到後面房間,想說像以前一樣從後面抱住,她就不高興,把我的手推開,我想說不要就算了,結果她隔天就去學校跟志工說這件事」。
不過,法官調查案情後,認為事證明確,而阿明不僅未善盡長輩應保護孩童之責,為滿足個人性慾,竟罔顧道德,做出強制猥褻行為6 次,妨礙被害人身心發展,且犯後否認犯行,因此量處4年6月徒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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