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市吳姓男子2015年間偷吃葉姓人妻,兩人不僅在高雄某旅館發生性關係,還一起同遊廣州並在入住飯店嘿咻;雖然事後女方承認外遇還寫下自白書,他卻矢口否認並堅稱,自己患有憂鬱、失眠等病症,服用藥物會產生幻覺,之所以會傳那些鹹濕簡訊是因為當時在夢遊。
▲吳男堅稱自己會夢遊,偷吃人妻等事都是幻想出來的。(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葉女的丈夫主張,妻子原本與吳男是同事關係,後來雙雙離職,但兩人從2015年1月開始發生不正常的男女關係,第一次嘿咻還是在對方的宿舍,直到2016年5月底被他察覺有異才終止,妻子事後寫下自白書,上頭清楚交代兩人在交往期間有發生性關係,例如2015年4月選在高雄某旅店,2015年8月則利用返鄉探親的機會同遊廣州,並在落腳的酒店裡做愛。
此外,吳男還曾傳簡訊、電子郵件給女方,內容提及性交過程、口交以及車震等性愛情節。葉女丈夫說,自己與妻子相戀多年才結婚,原本滿心期待幸福的婚姻生活,卻在這件事中遭受極大精神打擊,甚至罹患輕鬱、其他混合型焦慮症、急性壓力合併憂鬱及失眠等症狀,就連性功能也出現障礙,至今都需服藥追蹤治療,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50萬元。
▲葉女坦承與吳男發生婚外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遭指控偷吃人妻的吳男反駁,他與葉女確實有在上述時間一起到外地旅遊,但並沒有證據證明有發生性關係,加上他患有憂鬱、失眠等病症,服用藥物的副作用就是會產生幻覺、妄想或是夢遊,那些鹹濕簡訊就是在吃藥後意識不清的狀態下傳出去的,「親密交往或發生性行為都是我的幻想,我們並沒有任何不正常的關係。」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吳男在葉女提出分手後,曾傳訊息「我不甘心,妳不是真心愛我,只是在利用我,我不會停止」,可見兩人關係不單純,而且是有意為之,顯然與是在夢遊狀態下誤傳簡訊的說詞不符,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只是考量到雙方收入差距,最後判他須賠償女方丈夫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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