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姓教授2度壁咚強吻,遭判刑8月。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翻攝pakutaso網站)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私立大學趙姓教授,去年4月間邀請友人到餐廳聚餐,但趙姓教授竟看上朋友帶來的女友曼曼(化名),尾隨曼曼進女廁所中。曼曼走出隔間廁所時,趙姓教授竟將曼曼壁咚,壓在廁所隔間牆上強吻10秒鐘。曼曼掙脫走向洗手台,趙姓教授又2度壁咚曼曼,在洗手台旁強吻曼曼。趙姓教授一審遭判刑8月,高院二審時,趙姓教授賠償曼曼,取得和解,二審仍將他判刑8月,但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年近60歲的趙姓教授領有導遊執照,並有企管碩士學歷,在大學教授觀光管理課程。而判決指出,他在去年4月2日晚間7時許,由自己的劉姓女友人陪同,邀請了另一名友人,一同到台北市南港區的海鮮餐廳用餐。友人帶了女友曼曼前來,雙方酒酣耳熱,趙姓教授對曼曼心生好感。一直到晚間10時許,一夥人仍持續飲酒聊天,這時曼曼起身走進女廁所。
趙姓教授發現天賜良機,3分鐘後,也藉口上廁所而離席。這時曼曼剛好從隔間廁所中走出,趙姓教授伸手將曼曼推回廁所,並反鎖隔間門,以身體壓制曼曼的脖子至大腿位置,並雙手緊貼牆上之壁咚方式,強行親吻曼曼嘴巴10秒。由於壁咚力量大,隔壁廁所中的男子甚至感覺到隔壁間撞牆、撞門的力道。曼曼掙脫,開門逃出,走到洗手台時,趙姓教授又追上,再度壁咚曼曼,壓制在洗手台旁的牆上強吻。滿腹委屈的曼曼在餐敘結束後,由男友陪同報警,逮捕趙姓教授,趙姓教授被提起公訴。
一審士林地院審理後,趙姓教授一開始否認犯行,但最後仍認罪,一審因此將趙姓教授判刑8月。案經上訴,趙姓教授雖坦承,但遲遲無法與曼曼達成和解,一直到5月初,雙方才談妥和解金額,簽下和解書。最後高院認定趙姓教授犯下強制猥褻罪,考量他罔顧曼曼意願,強行親吻,對女性身體自主權漠然不予尊重,造成曼曼心理傷害,亦影響社會善良風氣,所為非是,高院仍處他有期徒刑8月。但因雙方達成和解,高院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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