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完成 司法院:解決每年上百萬人訟累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說明國民法官民調狀況。(圖/記者吳銘峯攝)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說明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院27日舉行「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建構完成」記者會,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已經完成民刑事、行政等多項訴訟法律修正案,未來會將大部分的訴訟資源(法官人力、設備等),分配在解決第一審的案件,二、三審則逐步減少案量,形成底寬上尖的金字塔訴訟制度,最快2025年7月實施。

呂太郎在記者會一開始,就點出目前實務上的困境。每年有350萬件左右的訴訟進入各級法院,至少有數百萬民眾在打官司,其中第一審的案件中,有8成因當事人對於「事實」認知不同而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另外第三審最高法院中,則有6成案件因為下級審對事實調查不夠清楚或適用法律等等問題而發回,最終導致第二審的案件量最龐大,目前的訴訟制度成為上下瘦、中間胖的「啤酒桶型」訴訟制度。

呂太郎認為,這是因事發日久,證據滅失、證人記憶糢糊,事實無法確定,或因終審法律見解分歧等等理由,以至於訴訟案件在二、三審之間來回審理,無法充分發揮訴訟解決紛爭的功能,當事人也飽受訟累。他說,「金字塔訴訟制度就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

因此司改國是會議中決議,要建構底寬上尖的金字塔訴訟制度,司法院隨即展開逐步修法,到27日完成民刑事、行政等訴訟法修正案,並送交立法院審議。呂太郎解釋,未來會將訴訟資源(法官人力、設備等),分配給訴訟最基層的第一審,儘快正確地查明事實,至於終審法院只專注處理法律爭議及統一法律見解。

他進一步解釋,簡單的說,未來第一審在事實調查方面會更齊全,而第二審則改採「覆審制」、「事後審」或「嚴格的續審制」,並非所有關於事實調查的案件都可上訴第二審,第二審也不會完全著力於調查事實;至於第三審則與現行制度類似,採完全的法律審。呂太郎指出,這次的修法是全面性的改革,倘若立法院通過修法,未來司法院也必須調整分配訴訟資源,預計最快,要到7年後的2025年7月1日,才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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