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為買講義向爸爸要錢,沒想到竟被性侵。(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男子小黎(已下皆化名)因高二女兒小美跟他要錢購買講義,氣得痛罵對方並帶到房間內掐脖性侵得逞。事隔一年,小美上課聽到老師提到家暴法及性侵法令時,直接崩潰痛哭,這才讓案情曝光。宜蘭地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對小黎判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黎2015年10月時被小美要錢購買講義,因此和對方發生爭執,當天晚上又以討論為名,帶著將要睡覺的女兒進入叔叔的房間內責罵,後以單手掐住小美的脖子,另手脫下衣褲,不顧對方反抗性侵得逞。
事隔1年,小美上公民課時,聽到老師講述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的課程,頓時回想當初的過程,直接在課堂上崩潰痛哭,在老師的追問下,才將這段黑暗的過去全部吐出,讓案情曝光。
▲小美上公民課聽到家暴及性侵法規時,直接崩潰。(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小黎到案後否認犯行表示,他的確有將小美帶到房內責罰,但絕對沒有性侵。小黎的律師指出,小美是運動員,沒有反抗與常情不符,且對方時常向校方通報爸爸家暴,不可能發生性侵事件默不作聲。
小花指控,她被性侵後因太過害怕,便跑到浴室內躲起來,且下體還有出血的情況。小美的學姐也證稱,2015年11月時,小美曾在體育課上相她訴說此事。
法官表示,小美及其學姐敘述時非常認真,且小美經測謊後無不實反應,因此採信證詞;另外,小美當時只有16歲,面對被爸爸性侵一事,恐影響家庭、名節及家庭關係等,因此不對外說出情有可原。
法官認為,小黎為了性慾不顧父女關係,對年幼的女兒性侵,造成對方身心靈受創,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對小黎判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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