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人妻「有餵飽妳嗎?」 外遇男性愛小月曆紀錄破百次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偷吃曾姓人妻,坦承自2014年起就相繼在溫泉旅館或摩鐵大戰100、200次,甚至互傳「有餵飽妳嗎」、「夾那麼緊」等鹹濕訊息,結果事情露餡後又改口稱兩人關係清白,只是為了報復黑函才會虛構曾發生性行為,最後卻敗在自己的性愛小月曆。

▲▼滑手機、低頭族、iphone。(圖/翻攝Pixabay)

▲林男與曾女互傳的訊息相當露骨,包含滑進去、舒服等充滿性暗示的字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曾女的葉姓丈夫(2016年2月已離婚)指控,林男明知妻子早在2005年就結婚,仍相約去泡溫泉,甚至在旅館、摩鐵等地點發生性行為,直到對方的前妻提告妨害婚姻,他收到兩人的親密照片及LINE對話紀錄才知道被戴綠帽,而且這一戴就從2014年持續到2016年。

對此,林男矢口否認發生婚外情並反駁,是葉男從2015年起就陸續寄送黑函到公司,影響到工作才會故意約曾女吃飯、喝咖啡,再將對話紀錄和較親密的照片修改,再把「證據」交給前妻當作報復手段,實際上並沒有發生任何性關係。

▲▼性侵,裸女,自拍,約炮,賣淫,外拍,小模,裸照,床,嘿咻。(圖/翻攝pixabay網站)

▲曾女認了與林男有過性關係,而且對方還會在性愛小月曆上做紀錄。

不過,曾女到案時坦承兩人確實有嘿咻過,而且也有用LINE傳送「有餵飽妳嗎」、「夾那麼緊」等鹹濕訊息,那次還是一起到宜蘭泡完溫泉傳的,後來也曾在下班後約會,對方每次只要發生關係就會記在小月曆上,例如「2014年9月9日等XX下班,在車上做了一次」。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林男一開始接受檢方偵訊時坦承外遇,而且性愛次數多達100、200次,後來卻又改口是要報復黑函,前後說詞不一,加上兩人互傳的訊息內容龐大,如果想要竄改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還有可能造成前後文不連貫,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最後依3次通姦罪各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刑期8個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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