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迷看佛法節目!鬼父求歡遭拒 進房找10歲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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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父求歡遭拒,竟將狼爪伸向女兒。(示意圖/取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鬼父一時性起,向妻子求歡,但因妻子忙看佛法節目、拒絕行房,竟轉而猥褻10歲女兒洩慾。事後妻子察覺有異,進房詢問女兒,結果摸到不明黏液,才赫然發現丈夫對女兒伸出狼爪。新北地院審理後,去年11月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0個月;民事部分本月2日判鬼父須賠償妻女共45萬元。

判決指出,這名鬼父年約40歲,與妻子育有1女,2015年7月5日晚間一時性慾高漲,向妻子求歡,但妻子寧願在客廳看佛經電視節目,也不願行房。鬼父慾火難消,先是進房哄女兒睡覺,再趁對方睡著後撫摸下體。過程中,女兒被吵醒,不斷抵抗說「不要摸」,但鬼父仍自慰在女兒的內褲及棉被上。

妻子看完節目後,發現丈夫在浴室清洗生殖器,內心起疑,進房詢問女兒剛剛有沒有發生什麼事?但女兒受到驚嚇,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妻子不解,進一步關心追問,結果發現女兒遭丈夫猥褻,而且內褲和棉被上還有黏黏稠稠的液體,因此氣得與丈夫大吵一架,隔天直接報警處理。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地院審理時,鬼父否認犯案,辯稱是因為壓力太大,老婆又拒絕行房,才在房間自慰,沒想到會噴到女兒的內褲和棉被,「我知道在女兒旁邊自慰不對,我有在反省」。但他之後又改口,稱是與女兒肢體口角時不小心碰到對方身體,才慘遭對方誣陷。

法官認為,女童有輕度智能障礙,但對案情指證歷歷、前後供述一致,若非親身經歷,應該很難憑空杜撰出猥褻情節。另外,女童內褲上也驗出鬼父精斑,認定被告看女兒年幼可欺,才選擇在旁猥褻、自慰來增加刺激和快感,而且至今未向女兒致歉,毫無悔意,戕害其身心發展,因此去年11月17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0個月。

鬼父不服上訴,刑事部分二審中。但妻女另外提出的民事求償部分,法官認為女兒確實受到精神傷害,而且已對身心發展造成影響,因此2日判決鬼父須分別賠償母女倆15萬元、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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