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迷上攝影還瘋拍夜景 妻慘當36年「室友」心寒放生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人妻指控,余姓丈夫婚後10年突然迷上攝影,不僅半夜外出還整晚未歸,甚至外遇攝影同好,導致夫妻倆感情降至冰點,10年就開始分居,至今都是自己一邊工作一邊拉拔兩名子女長大,忍了36年才心寒決定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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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男婚後開始參加攝影活動,卻被妻子認為過度沉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librestock,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余妻無奈地說,兩人是在1982年結婚,之後一起在桃園市經營鋁門窗生意,起初夫妻倆感情融洽,也育有兩名子女,沒想到1993、1994年間對方突然對攝影起了興趣,而且參加活動的程度近乎瘋狂,幾乎無心工作,導致鋁門窗生意一落千丈,最後不得不結束營業,她自己一邊扛起家中經濟重擔一邊打理家中大小事,辛辛苦苦才將孩子們拉拔長大。

「他(丈夫)在迷上攝影期間,常常以拍攝照片為由半夜外出,有時整晚都沒有回來,甚至因此外遇同好。」余妻坦承,外遇這部分沒有證據,但兩人因此鬧到關係急速惡化,感情也降至冰點,生活在一起卻像「室友」一樣,2003年就開始分房睡,直到2007年才正式分居,至今都沒有任何互動也不會聯絡,於是心寒決定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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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分居10年都沒有互動,妻子才決定斬斷這段36年的婚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然而,被指控為攝影拋棄妻兒的余男反駁,之所以分居是因為妻子說要把房子改成茶葉行,他才到大溪區蓋房子繼續做鋁門窗生意,結果對方改建後根本沒有留鑰匙,他就變成有家歸不得的窘境,「況且拍夜景當然要半夜外出,1個月也才出去1、2次,婚外情什麼的都是莫須有的事,但就算夫妻感情生變,我也有負擔孩子們的學費。我現在不想回家主要是回去沒有親情,會被像外人一樣對待。」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余男坦承自己至少有2、3年沒與妻子聯絡,雖然堅稱是聽從建議才搬離原住處,卻又無法舉證證明,加上雙方分居已經長達10年,期間幾乎沒有互動,也沒有努力嘗試挽回的意思,婚姻關係不但出現重大的嫌隙,同時也都失去繼續維持的意願,因此裁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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