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酒駕撞死行人下場慘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在水果批發行擔任送貨司機的翁姓男子,去年5月在檳榔攤喝完啤酒後,還開車送貨,結果在途中撞死正在過馬路的許姓老翁,導致對方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身亡,而他的酒測值竟高達0.98毫克!屏東地院日前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翁男4年半徒刑,民事部分,則需賠償死者家屬450萬多元。
依判決書提到,翁男則說,在市場駕駛貨車幫購買水果攤商載送水果至他們攤位,已經做10、20年了,以此方式維生,案發當日已經送完在回程的路上,當日因幫很多攤商送水果,店名、地址不記得,只記得怎麼走, 對於家屬支出喪葬費金額、領取強制車險保險金額沒有意見,但慰撫金金額過高。
死者家屬求償600萬元精神撫慰金及22萬多元的喪葬費部分,而法官則是認為扣除已領取的強制險理賠金,翁男應賠償6名家屬450多萬元。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