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內湖3歲女童小燈泡命案,高等法院3日宣判維持一審見解,仍認定王景玉只要定時服藥就能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所以不判處他死刑,但因犯下的是故意殺人重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對此判決結果,網友痛批「直接當母親面前砍了小孩頭的人,到底哪裡可以教化?要傷害家屬幾次?」
▲兇嫌王景玉二審又逃死。(圖/記者屠惠剛攝)
「小燈泡命案」發生在2016年3月28日,地點位於內湖區環山路西湖國小旁,嫌犯王景玉持鎢鋼菜刀從「小燈泡」後方狠砍多刀,造成被害人身首異處,附近7位民眾趕緊上前將王景玉制伏,母親王婉諭看到事發經過當場痛哭失聲。檢方依照「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對王景玉起訴、求處死刑。一審士林地院審理後,2017年5月12宣判,經鑑定後,認定王景玉罹患思覺失調症,依照兩公約法的規定,未判處死刑,僅處無期徒刑;高院3日宣判維持一審判決。
對於此次判決結果,家屬的委任律師表示尊重司法。至於王景玉的委任律師黃致豪沒有出席聆聽判決,但2日接受公視《有話好說》專訪表示,「整個社會的存在本來就是有非常多不可預測的風險,它是一個永遠人類沒辦法克服的東西,這個風險很可能以隨機殺人的方式呈現……例外的精障者犯罪的狀況呈現。如果是這個樣子……依我對社會整個體系的了解,我會想要這樣講,就是說當我們認為這個風險其實是根本來講沒有辦法去規避、或者永遠有存在的可能性的時候,死刑真的是唯一的解方嗎?」
▲小燈泡家屬委任律師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圖/記者邱顯耀攝)
小燈泡命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社會團體「白玫瑰關懷協會」在4月初就號召數萬人走上凱道,反對政府廢除死刑。而高院二審維持一審原判無期徒刑的決議,讓大批網友憤怒表示,「可教化?到底要傷受害者家屬幾次啊」、「大家以後出門在外請多小心,因為大家都有機會成為受害者...反正殺人魔都不會死」、「我們根本沒有加入兩公約,都是人權團體在操弄,本來人權團體是要避免冤獄 誤判的情形發生,但明明很多案件都是現行犯逮捕,還替他們主張人權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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