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記者鄒鎮宇報導
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二審被判無期徒刑逃過死刑,引起各界討論。一名男網友看完後,直接透露出自己真的遇到了會如何處理,讓8000多名網友按讚留言,更有許多有著子女的網友感嘆直呼,「孩子被這樣了,我還有什麼好在乎的」。
▲小燈泡2016年遭王景玉割喉致死。(圖/記者李毓康攝)
該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他今天看完小燈泡的案子逃過死刑,心中一股鬱悶難以散去,也想起自己的小孩若是遭到殺害,他會如何處理,「說真的……今天若我的小孩,被人如此對待,兇手卻不用死刑…」。
「那麼,乾脆我殺了你」原PO指出,殺了人只要在法庭上流淚便可不用死刑,這樣的話不如替兒女報仇,「反正司法會判免死」。該文一出,也讓8000多名網友按讚留言。
▲原PO的PO文被網友讚爆。(圖/翻攝爆怨公社)
網友看完直呼,「這想法我也有!法院不能決定,就我來決定!一定要快狠準!」、「先殺了他再說,總比幾年後,又放出來害死更多人」、「哥,我想,我的選項應該和你一樣」、「司法的決定就是要人民認同私法」,也有網友說,「其實我覺得不判死判無期可以 但能鞭刑嗎?」、
也有許多父母感嘆,「真的,說我鄉愿也沒關係。孩子被這樣了,我還有什麼好在乎的」「我是父親,我認同」、「我也是,不要跟我說什麼冷靜…在那個時候我沒辦法冷靜看著你殺了我的孩子還能靠大家的納稅錢活下來」、「我是有小孩的爸爸,我會直接處理掉兇手,反正我也是可教化」。
▲許多有孩子的網友憤怒留言。
「小燈泡命案」發生在2016年3月28日,地點位於內湖區環山路西湖國小旁,嫌犯王景玉持鎢鋼菜刀從「小燈泡」後方狠砍多刀,造成被害人身首異處,附近7位民眾趕緊上前將王景玉制伏,母親王婉諭看到事發經過當場痛哭失聲。檢方依照「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對王景玉起訴、求處死刑。一審士林地院審理後,2017年5月12宣判,經鑑定後,認定王景玉罹患思覺失調症,依照兩公約法的規定,未判處死刑,僅處無期徒刑;高院3日宣判維持一審判決。
合議庭庭長謝靜慧宣讀完判決理由後,詢問當事人及在場民眾有無疑問,在聽完王景玉問,「我還是無期徒刑嗎?」謝靜慧除了回答「是」外,還好聲提醒,「希望你有病識感,要吃藥才會健康,自己要努力,知道嗎?」此外,王男的律師團也強調,王被判無期徒刑,加上監護處分和治療改善病情,屆時王景玉出獄已近70歲,應不致於再有危害社會的可能。
▼小燈泡父母內心飽受折磨。(圖/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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