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店員對女工讀生伸狼爪。圖為示意圖。(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間運動用品店阮姓男店員2015年和一名女工讀生在4樓倉庫整理衣服商品時,竟然把手伸進她褲子指侵得逞,事後還一再告誡不能將此事說出!女工讀生被此舉嚇壞,隱忍到下班才向男友說出此事,並報警處理。高院日前判阮男3年6月徒刑。
依判決書提到,阮男矢口否認強制性交犯行,辯稱「並未將手伸入她內褲內,也未指侵,有跟她聊到感情狀況及同事對她的看法,當時4 樓倉庫並無門鎖,該期間店內亦有其他顧客,同事亦可能隨時上樓,不可能對她有強制性交行為」。
被害少女母親證稱,女兒在警局做筆錄時很難過,一直掉淚,現在要出去工作都很害怕,案發後情緒比較低落,不太願意與人溝通,案發前不會這樣,還蠻開朗的,後來經教會跟家人都一直安慰她,才走出此陰影」。
而原審認阮男罪證明確,對當時年僅17歲的少女強制性交得逞,造成身心受創,犯罪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亦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或表達歉意,量處有期徒刑3 年6 月。阮男提上訴,但遭高院駁回。
據《蘋果日報》報導,目前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新北院法官判阮男須賠被害少女及父母共20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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