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監日是生日 張榮味向檢方申請延後二週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圖/翻攝自張鎔麒臉書)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案判刑8年定讞,因入監日剛好是他生日,期妹妹張麗善派向檢方申請延後入監。(圖/翻攝自張鎔麒臉書)

記者李忠憲/雲林報導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因焚化爐弊案遭法院判刑8年定讞,檢方發出傳票要求他7月10日報到入監。因為當天剛好是張榮味的生日,且事先已經排定許多行程要和鄉親父老見面,張榮味的妹妹、立委張麗善今天派員向雲林地檢署申請延後入監,檢方依法受理將審查。

張麗善服務處指出,申請的延後的理由,主要是張榮味長期以來參與地方許多社團,且未來一、二週有許多排定的行程,社團方面要進行交接以利運作,也必須處理行程和家中事務,所以才希望能延後二週,改於23日再報到入監。

張麗善服務處表示,張榮味預定於本週日在虎尾中山堂演講,也將和支持者會面。

據了解,張榮味申請暫緩入監是依據《刑事訴訟法467條》,法條內容為:

受徒刑或拘役之諭知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依檢察官之指揮,於其痊癒或該事故消滅前,停止執行:一、心神喪失者。二、懷胎五月以上者。三、生產未滿二月者。四、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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