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擬提高個人稅起徵點5千/月 月收1萬試算「降幅57%」

▲▼合約,文件,煩惱。(圖/pixabay)

▲每年報稅總讓許多人煩惱。(圖/pixabay)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先前第十三屆人大常委第三次會議中,審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人民幣(2.25萬新台幣)/月,6萬元人民幣(27萬新台幣)/年。

根據人民網報導,這是法案自1980年出台第七次修正,也是時隔7年再修法。從1980年將個稅起徵點確定為800元/月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調整個稅起徵點,分別做了3次調整,包含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消息傳出後,有些人為自己不用繳稅樂翻,但也有人認為幫助不大。在上海從事媒體工作的劉欣透露,「我和丈夫現在每個月收入都是1萬多元,但扣掉房貸、日常消費、孩子上幼兒園的錢,幾乎是『月光族』」。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圖/CFP)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圖/CFP)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表示,「這次改革是一個綜合改革,力度超過以往。」他說明,以往單純上調起徵點不同,此次個稅改革運用了稅率調整、專項抵扣、綜合徵收等措施,在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同時,更好照顧了社會公平,將有效發揮個稅調節社會收入差距的功能。

李旭紅當場以目前已知的方案試算,假設一名普通職工各類社會保險金為2000元(以下皆為人民幣),在不考慮專項扣除的前提下,當月收入為1萬元時,其目前每月應納稅額為345元,改革後平均每月最高應納稅額為90元,納稅額減少255元,降幅約為74%。當月收入達到1.5萬元時,其目前每月應納稅額為1370元,改革後平均每月最高應納稅額為590元,納稅額減少780元,降幅約為57%。

大陸以往實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是分類制度,將個人所得分為工資薪金所得、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11個徵稅項目。但本次修改後,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改為實行綜合徵稅。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