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彰化縣劉姓女子2016年5月透過黃姓房仲向賴姓男子買房,沒想到卻屢屢受到靈異攻擊,到處打聽才知道原來1997年間有一名女子全身穿紅衣在屋內上吊身亡,根本就是買到凶宅,氣得提告要求原屋主返還1150萬的價金。
劉女指控,與賴男接洽買賣事宜的時候,對方在房地產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中的「本戶(指專有部分)是否曾發生兇殺致死、自殺死或其他非自然身故之情事」一欄勾選否,她開心買下房子打算再轉手賺一筆,這時房仲才跑來說那間是凶宅,之後她就頻頻受到靈異攻擊,導致心理出現很大的負面影響,精神也變得相當憔悴,因此決定提告要求原屋主返還1150萬的購屋金。
▲劉女認為賴男是怕掉房價,才會故意隱瞞房子是凶宅。(示意圖/記者謝盛帆攝,與本文事發地點無關)
而遭指控的賴男反駁,這棟房子是父親向員林市公所租屋建地才取得所有權,他直到2011年11月才繼承並取得房屋全部的所有權,於是決定將1樓出租給他人使用,其餘樓層就給母親使用,2014年起才整棟出租,「我從1992年開始就因為工作住在台中,根本不知道房子裡是否發生過自殺事件。」
黃姓房仲則強調,接下這起案件前不知道房子是凶宅,詢問賴男也得到否定的答案,結果劉女委託他轉手賣掉,輾轉和數間仲介公司交流才知道那裡發生過自殺命案,嚇得趕忙通知屋主無法轉賣,結果居然也挨告,「我已經盡到查詢義務沒有過失,不需要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21年前曾有一名女性全身紅衣在賴男家的房子裡上吊自殺。(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至於房子到底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當地劉姓里長出庭證稱,1997年間有位女子向賴男的父親租屋,因為感情問題就在屋內穿紅衣上吊自殺,後來有舉辦超度法會,附近的鄰居都知道,聽說那時候是死者的男友來敲門,一直都沒人應門才找保全來開鎖,但還是來不及,「他(賴男)沒有回來住過,只是發生過這種事連鄰居都不敢靠近那間房子。」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這起案件距今已21年,況且房子就位於鬧區,事發之後也有其他房客居住,皆沒有人反應遇過什麼靈異事件,而每個人對凶宅的接受度也不同,因此認定賴男並非故意隱瞞這件事,裁定無須返還賣屋的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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