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國道公路警察局一名林姓警員,日前遭控設局誘騙一名女子(下稱H女)到苗栗人煙稀少處,在車內對她強吻、襲胸並以手指性侵,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林姓警員事後聲稱,H女一直在行騙,國道警察有多人受害,反咬被害人是以色誘和「仙人跳」方式行騙。
由於被H女「索討」或「借錢」的官警事後多不敢聲張,國道官警也都不知道此事,都是口耳相傳有人遭檢舉,因此H女也食髓知味,長期以來「以此維生」,但H女實在太紅,檢舉案搞到連國道警局高層也將H女和眾多國道官警的桃色糾紛當成案例宣導。
2001年至2005時任國道警察局督察長的孫衛,曾在一次的勤教中對所有官警宣導,「避免與H女過多接觸,以免成為目標。」結果這個消息事後被與H女有接觸的官警洩漏給H女知道,H女竟然認為名譽受損,還狀告孫衛妨害名譽,但全案最後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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