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10男童25次 殺童惡男李靖無期徒刑外再判18年9月

疑似養小鬼,殺害小六男童說要陪葬的李靖,竟向男童父親說「不要被仇恨蒙蔽」。(圖/記者楊佩琪攝)

▲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李靖,因猥褻多名男童再遭判刑。(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男子李靖夥同另名男子陳天心,因經濟壓力大想不開,誘拐小六男童後狠心勒斃殺害,2人均遭判無期徒刑定讞。但檢警單位查出,李靖2014、2015年間,連續誘拐10名男童,藉機撫摸下體、打手槍等強制猥褻,一審重判20年,案經上訴,高院認定他犯案25次,仍重判有期徒刑18年9月。可上訴。

2015年5月間,李靖(26歲)因經濟壓力大,打算尋短。他找了33歲男子陳天心,謊稱自己是殯葬業主管,只要殺了同業的兒子,就能獲得50萬元。李靖之後將新竹小學六年級林姓男童帶回家中,由陳天心下手勒斃男童,李靖則在一旁放水煙自殺。檢警獲報後破門,發現李靖就躺在男童屍體旁,並將李靖送醫後,問出陳男的下落,逮捕陳男。檢方對2人起訴,2人最後均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而檢警單位持續偵辦,陸續發現李靖在2014年到2015年殺害男童案發前,還對多名男童下手。經過調查後,警方發現,李靖以大哥哥自居,用教功課,或打電動、超商遊戲點數、招待看電影等等作為誘餌,讓被害少年失去戒心。等到混熟後,李靖就會開始玩脫褲子遊戲,三不五時伸手撫摸少年下體,少年如果不願意,李靖會給錢或禮物,讓少年滿足他的慾望,李靖有時甚至幫少年手淫。檢方對他追加起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李靖重判20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11日二審宣判。高院認定李靖對10名男童下手猥褻、性交,共計25次得手,重判有期徒刑18年9月。減刑的原因,在於其中1名男童,因供述前後不一,因此二審將這部分的犯行改判無罪。本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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