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協理事長辜仲諒聲請解禁 稱紅火案陳俊哲所為

2018年07月11日 18:12

▲▼紅火案夜審,辜仲諒(右)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辜仲諒(右)在紅火案中,主張本案均由前妹婿陳俊哲所為。(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11日針對棒球協會理事長、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的紅火案召開言詞辯論庭。辜仲諒在庭上表示,他當時幾乎被父親辜濂松架空,父親極力提拔前妹婿陳俊哲,所以併購案多由陳俊哲經手,對於陳的所作所為,他也是事後才知道。他並向合議庭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好帶中華成棒隊出國比賽。

本案發生於2004年二次金改期間,中信金當時在辜仲諒指示下,由旗下公司中信銀香港分行,陸續買進英商巴克萊銀行結構債附兆豐金股票44萬餘張,讓中信金順利入主兆豐金。而後中信金向金管會申報中信金及子公司當時所投資持有兆豐金控股票之股數,辜仲諒事後將這批結構債由海外紙上公司Red Fire(紅火公司)買走。前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法務長鄧彥敦、財務副總林祥曦等人再由紅火公司贖回公司債,操縱兆豐金控股價,從中獲利新台幣10億元。辜仲諒一審遭判刑9年,二審則加重為9年8月

本次開庭一開始先提示證據,之後由法官針對起訴事實詢問辜仲諒與同案被告。其中審判長詢問辜,2005年間中信成功併購兆豐金後,前中信金法金總經理、也是辜仲諒前妹婿陳俊哲與辜和謀,將紅火公司持有的結構債賣出,獲利3047萬餘美元(約新台幣10億元),但之後卻匯到海外供辜私人使用,辜是否知情?但辜仲諒表示,他沒有獲取不法利益,這都是陳俊哲操作,他是事後才知道。辜還說,陳當年賣得10億元後,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向陳表示要索取3億元,陳還來詢問辜該怎麼處理。審判長繼續追問,但辜回說,必須詢問陳俊哲,因為他每次回答都不一樣。

最後進行言詞辯論程序,首先由檢方論告。公訴檢察官曾文鐘表示,他一整天下來,聽到被告很多辯解,讓他精神振奮!他指出,當年巴克萊銀行就是為中信金入主兆豐,「量身打造」結構債,被告不能推說無權管理結構債。另外本案結構債的買賣,透過紅火公司與巴克萊銀行,讓辜等人能在兆豐金股價高點時賣股套利,卻又能保有對兆豐金的持股比例而控制兆豐金,曾文鐘說,他研究過了,以紅火、巴克萊等操作確實是可用的一招;但如果換成他來操控,他還有另一個方式。這時大家豎起耳朵欲聽高見,但曾文鐘忽說:「但這個我不能講。」全場哄堂大笑。

之後換辜仲諒論告,他表示,中信金在叔公辜振甫、父親辜濂松的創立下,是國際化又注重專業的銀行。父親很注重對孩子的教育,也很注重管控孩子的金錢。他很早就被送到日本唸書,當時在日本,他只知道念書與打棒球,打棒球也當到了隊長,學到了相信隊友、相信專業的概念。回國後,原本要大展拳腳,但因為他妻子罹患憂鬱症,他自2004年起就開始被父親架空,讓他專心處理家務,美國、日本、台灣三地奔波。

辜仲諒表示,當時陳俊哲在弟弟辜仲瑩的介紹下,與妹妹辜仲玉結婚,父親原本看好陳,極力栽培,頗有培養接班人的架式。辜仲諒表示,這些金融專業業務,陳沒有向他報告的義務,他也從不過問。他雖然知道有併購兆豐金的計畫,但細節一概不知,全都是陳俊哲負責操作。他最後並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好讓他在8月底能以棒協理事長身分,帶領中華成棒隊到印尼雅加達參加亞運。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