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堅稱游泳不小心揮到,仍被判5個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蔡紹堅攝)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陳姓老翁(76歲)被阿嬌(化名,40歲)指控性騷擾,於泳池水道中趁機伸出狼爪,碰觸到婦人胸部。不過陳翁喊冤,只是游「狗爬式」的時候不小心揮到。彰化地院審理後,檢視監視器畫面認定陳翁犯行明確,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5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雙方於2017年8月26日在泳池的第3水道活動,2人擦身而過之際,陳姓老翁的手竟揮到阿嬌的左胸,遭對方踹了一腳。阿嬌指控,當時以浮板踢水的方式,靠泳池右側游泳,突然覺得自己的胸部被人揮過,而且是從中間的位置開始揮到整個左胸,從水中起來就發現陳翁,雙方在泳池櫃台爆發口角。
陳翁否認性騷擾的犯行,辯稱當天用狗爬式的方式游泳,只是他的狗爬式和蛙式很像,但是手的方向是向下滑的,才會不小心揮過對方的胸部。法官審理後認為,監視器畫面中陳翁頭部在水面上規律浮、沉,明顯和蛙式泳姿頭部規律抬頭換氣的姿勢相符,戳破陳翁的狡辯之詞,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重判他5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得易科罰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