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證監會前副主席姚剛認罪。(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11日公開開庭審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受賄、內幕交易一案。他被控在任期間透過內線交易,非法獲利210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72萬)、受賄6961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2億);姚剛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姚剛利用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併購重組、股份轉讓過程中股票停復牌、避免被行政處罰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通過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961萬多元。
被告人姚剛又於2007年1月至4月期間,利用擔任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的職務便利,獲悉相關公司重組上市的內幕信息,使用由其實際控制的他人股票賬戶在關聯股票停牌前買入,復牌後賣出,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10萬多元。上述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姚剛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相關證據,並對姚剛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姚剛在最後陳述後,當庭「認罪悔罪」。法庭最後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現年56歲的姚剛曾為大陸證監會內最年輕的部級後備幹部,被市場評價為證監會內最懂專業的領導。他任職證發行監管部主任和證監會主席助理期間,推動了發審委(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並首創發行保薦人制度。
正是因此,姚剛一度被市場歸為「改革派」的代表之一,被查前,是中國證監會排名第一的副主席,分管市場部、期貨部、債權部、人教部(組織部)以及中國結算、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和中證監測。因掌控A股市場IPO發審大權13年之久,一度被業內戲稱為「發審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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