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余玲雅入獄又被發現挪校產 13年移走600萬判9月

▲▼前立委余玲雅挪用校款去支付自己立委辦公室的薪資,遭判處1年6月。(圖/翻攝自高苑科技大學官網)

▲前立委余玲雅被依背信罪判處1年6月徒刑。(圖/翻攝自高苑科技大學官網)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政壇余家班成員前立委余玲雅,被指控在擔任高苑技術學院董事長期間,挪用校產來支付她立委服務處的助理薪資,13年的時間中挪用600萬。一審被依背信罪判刑2年;全案上訴到高雄高分院,被認為犯案時間符合減刑規定,改判她有期徒刑1年6月,再減刑為9月定讞。

現年68歲的余玲雅,為高雄著名政治家族余家班成員,其祖父維余登發,母親為余陳月瑛,家中多位成員都曾擔任過高雄縣長(高雄縣、市尚未合併之前),自己也曾擔任過第二及第三屆立法委員。她2014年因為挪用學校400多萬元,被判處1年徒刑,誰料在服刑期間,又被查出挪校產支付自自己立委辦公室的助理薪水。

判決書指出,余玲雅被指控從1988年起,擔任高苑技術學院董事長,並從1993年起,明知自己立委服務處的黃姓女助理非學校員工,仍指示校內不知情承辦人員,將黃列入教職員名單中,並按照年、月匯入年終獎金、薪資至對方帳戶,至2006年被查獲後,一共匯出600多萬元。

橋頭地院一審考量被告已繳回不法所得,且年事已高,判處2年徒刑;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被告犯罪時間符合減刑規定,因此改判1年6月徒刑,減刑為9月,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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