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中市報導
陳姓婦人開車減速要右轉,後方機車騎士因煞車倒地撞上車體,她以為沒自己的事情,要對方「自己去對面機車行維修!」,隨後開車離開。警方在她的行車紀錄器明顯聽到車輛碰撞聲及她叫了兩聲「哎呀」,成了她明知車禍卻離開,涉嫌肇事逃逸的鐵證。警方除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將陳婦送辦外,也提醒民眾,交通事故不論是撞人或被撞,都應報警並留在現場處理,以免觸法。
▲陳姓婦人開車減速準備右轉,遭滑倒的機車撞上。(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鄧姓騎士摔倒受傷。(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7月6日獲報,東區建成路、立德街口發生車禍,警方到場後發現,現場只有一輛機車倒地,19歲鄧姓騎士受到輕傷。鄧男向警方表示,當時前方一輛白色小客車走建成路,突然減速要右轉立德街,他煞車太用力導致摔車,再滑撞小客車。一名婦人從駕駛座下車後,竟只對他說「自己去對面機車行維修!」接著又上車離開。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2小時內就通知開車的61歲陳姓婦人到案說明,陳婦十分訝異接到警方通知,她表示,當時她的確有下車查看,因為不是她撞別人,沒自己的事,就要騎士去機車行維修,自己就離開現場。
▲警方找來陳姓婦人,比對小客車與機車受損位置。。(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警方調出陳婦車內行車紀錄器,影片中錄到車遭撞擊的聲音,接著陳婦就「哎呀!哎呀!」的2聲尖叫,見她知道車被撞,卻未留下報警處理。陳婦得知自己涉犯肇事逃逸,大吃一驚,「我根本不知道這樣違法!」警詢後遭依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法辦。
第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交通事故不論是撞人或是被撞,都應停留救治傷患並報警處理,如果現場有傷患卻自行離開,就會觸犯刑事肇事逃逸罪;如果車禍是單純財損,肇事逃逸在民事損害賠償上也會加重,民眾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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