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進化妝品店偷東西被發現,竟然反咬店長一口。圖中物品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王姓16歲少女,去年底至某美妝店內,竊走防曬凝露、面膜、面粉底刷等價值2809元的化妝品,正準備要離開時被店長發現,她一時緊張之下,竟然咬了對方一口後,丟下手提袋逃逸;事後,經員警循線找到,被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檢署近日依強盜罪將她起訴。
王姓少女將保濕水凝噴霧、長效妝前乳、等放入手提袋內,再將3盒面膜拆包裝後放進後背包內,正當準備離去時,被陳姓店長從監視器畫面上發現,她為了避免被逮,咬了對方左手臂一口,並將手提袋丟在現場逃逸,逃離後又把後背包的面膜丟在路邊的垃圾桶內。
員警依現場監視錄影畫面,並查扣了少女遺留的物品,在手提袋內找到舞衣與舞衣包裝上所寫的名字,循線找到了王女。檢方認為,少女偷竊又為了避免追捕對店長施暴,已經涉犯準強盜罪,因此將他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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