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江蘇南京南站一名年輕男子2017年突然翻越站台、橫越軌道,卻不慎被夾在高鐵與站台之間的縫隙,在急救人員趕到之前,就已經被活活夾死。家屬當時憤而向高鐵站索賠近8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70萬),但法院日前認定,男子擅闖危險區域「自找死路」駁回。
▲男子越軌慘被高鐵夾死。(圖/翻攝自陸網,下同)
根據《新華社》報導, 2017年3月26日上海虹橋至漢口D3026/7次列車於下午3時43分到達南京南站,進入21號月台時,一名27歲的重慶男子突從對面22號月台跳下,橫越軌道後試圖翻身上月台,卻反被列車夾住,當時男子口鼻滲血,表情相當痛苦。
▲男子受過高等教育。
南京南站的工作人員表示,列車司機看見軌道上有人,以最快的速度停車,但因車輛慣性較大,還是發生了慘劇;當時車站人員緊急連繫了消防人員,試圖使用機器拆除男子下半身附近的月台,但站台地板建材太堅固,因此沒能成功讓他脫困,在救護人員趕到前就已死亡。
原本以為男子是因為走錯排隊的地方,想要走捷徑到黃線內區域,才不慎失足,但警方調查後發現,死者並沒有購買當天D3026次列車車票,翻越站台的動機至今仍然不明。
事發後,家屬一狀告上法院,要求鐵路上海局集團及鐵路南京南站負責,包括喪葬費、精神損失補償金、誤工費等在內損失總計10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0萬),其中鐵路上海局集團及南京南站應承擔80%的責任,即賠償近82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定男子應負全責。(圖/翻攝自陸網)
死者家屬透露,南京南站工作人員未及時制止死者穿越鐵道,涉嫌失職;此外,站台沒有設置安全門,應承擔一定責任。但南京鐵路運輸法院調查,男子在高鐵駛入時突然從月台跳下,南京南站工作人員一發現馬上大聲示警,司機也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鳴笛警告,且車站各處已充分履行了安全保障與警示義務。
經過法院調查後,男子跳下站台時,距列車頭僅有幾公尺,司機緊急制動,將時速30餘公里的列車向前行駛35公尺後完全停穩,屬合理距離。事故發生後,南京市急救中心於21分鐘後到達;南京鐵路公安處南京南站派出所人員於4分鐘後到達,消防人員於16分鐘到達現場,並進行脫困計畫,於17時50分將楊耀移出站台。
法院認為,死者受過高等教育,具備預測損害發生的能力,對於損害結果也具備預防和控制能力,只要遵守相關規則,就不致發生本次事故。本次事件是因他未經許可、不顧警示擅自闖入危險區域,「是對自身生命健康受到損害是一種漠視和放任」,因此駁回其家屬要求鐵路部門賠償的訴求。宣判後,死者家屬尚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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