蔻蔻姐贏了!爆羅智強「頂新門神」 法官判周玉蔻無罪

▲王炳忠自訴周玉蔻女士刑事洩密罪及加重誹謗罪案,第二次開庭審理▼。(圖/記者屠惠剛攝)

▲周玉蔻指羅智強是「頂新門神」挨告,一審獲判無罪。(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2014年底爆料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影射羅智強等人為「頂新門神」,被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周玉蔻對羅智強部分,無罪;對前101董事胡定吾、國民黨中常委劉大貝部分則是免訴,全案可上訴。

2014年12月,周玉蔻在政論節目上影射羅智強與頂新集團關係匪淺,協助頂新鞏固101大經營權,就像是「頂新門神」。對此羅智強提告妨害名譽、求償1000萬元,並在臉書發表「對惡姑息,就是對善殘忍。」強調告到底,將獲得的賠償金全數捐做公益。周玉蔻當時則僅以「哈哈哈」3字回應。

除此之外,周玉蔻也在美麗島電子報,刊登文章,指收受頂新政治獻金的「馬團隊」就是馬英九,並提到魏家大掌櫃就是時任101大樓董事的胡定吾,和密友也是國民黨中常委的劉大貝在政治獻金部分居中牽線,胡定吾、劉大貝因此也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周玉蔻起訴,認為周玉蔻雖宣稱皆有查證,但查證對象並非胡定吾等相關人士,在未經證實所獲得的資料是否屬實前,就憑主觀判斷杜撰、誇大事實,利用媒體進行不實陳述,且其爆料內容遠超過證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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