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男見對方在港邊小解,上前將人推入海。(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許姓男子今年4月在蘇澳鎮蘇澳漁港的魚攤販旁,和另一名王姓男子發生爭執,趁對方到漁港邊上廁所時,竟然一把將人推下海;事後卻辯稱是小解時有碰到對方所致。對此,宜蘭地檢署偵結後,將他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許男今年4月17日晚間蘇澳漁港旁,與王姓男子發生爭執後,心生不滿,見對方到漁港邊解放時,竟然上前把人推落海中。王男被推下海後,幸好抓住港內船隻爬上岸,才撿回一命,也因此怒提告。
許男辯稱,當天晚上和小舅子魚攤點雞排,還點了2瓶啤酒開始暢飲,就被對方叫出去,也因此離開了;事後,到港邊上廁所時,剛好看到王男走過來,只是想要走到旁邊一點解決,所以和對方碰到一點,可是當時喝太醉了,只知道碰到人後對方就落海了。
對此,檢方認為,許男說法為卸責之詞,不足以採信,因此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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