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祖父母喪假增至10天 鄭運鵬批:沒事找事做

▲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說明選對會會議結論▼。(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考試院19日通過銓敘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未來公務人員本人祖父母若死亡,喪假將從5日增為10日。對此,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表示這是「沒事找事做,非常蛋頭」。鄭運鵬說,政府資源多應該拿去用在生育相關休假,增加喪假完全背離厚生簡葬的精神。

在考試院會中通過銓敘部提案,案中指出,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現行配偶父母死亡喪假日10日,本人祖父母僅給5日,但隨著隔代教養家庭增加,加上配偶父母屬於姻親、本人祖父母為直系血親,因此這次修正該規則,將本人祖父母喪假也調整為10日。

不過,鄭運鵬認為,考試院的理由是因為配偶的父母死亡,喪假是10天;本人的祖父母死亡僅給5天,但祖父母為直系血親尊親屬,配偶父母為姻親,兩者親疏程度不同,所以修正兩者喪假日數相同。「這理由實在可笑,完全不問目前實際喪禮的需要。」

他指出,曾向一家2000人規模的民間公司了解情況,8日的父母喪假,平均也只請6天。勞工辦理父母喪事,請假不到8天,公教人員父母喪假卻高達15天,現在連祖父母喪假也要從5日提至10日。

鄭運鵬說,雖然勞工祖父母假歸類屬於第二級假別,考試院要提升公教人員祖父喪假的歸屬級別,就應該全部比照勞工,將喪假扣減,並依據厚生簡葬的精神,增加陪產假、育嬰假,才是符合避免少子女化的政策。他也強調,銓敘部應該納到行政院一併管理,讓無意義的考試院減少業務,更是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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