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怒貼廢屎缺公告 住戶抖:要被斷水斷電了!

▲管委會不爽,貼公告要廢除。(圖/當事人授權提供)

▲管委會不爽,貼公告要廢除。(圖/當事人授權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每個大樓都會有管委會,主要負責處理社區內的公共事務。這個組織通常在一般人眼中算是「屎缺」,不僅勞心勞力又可能沒錢拿。現在傳出有主委不爽了,直接貼通告要廢除,還霸氣嗆聲「會斷水斷電」,在網路上掀起一陣熱烈討論。

原PO在PTT上表示「我家的管委會要倒了怎麼辦?」。從照片中可以看到大樓管委會貼出一張公告表示,因為住戶都不願意參加會議和擔任幹部,所以要廢除管理委員會,「廢除後即不用繳交管理、停車費,公設故障不維修」,公用電費會從剩餘的基金中慢慢扣到沒錢為止,但之後「台電停止供電,沒供電即沒水用」,且將不僱清潔人員,垃圾需要住戶自行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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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這是一棟在高雄鳳山屋齡約33年的大樓,一層7戶共8層樓,管理費以前是400元,「因為是老舊大樓,所以大家都不太關心」,許多住戶都把房子拿來租人,年輕人看到也都只是看戲而已,「好像也有住戶欠很多管理費,然後開會的人也很少」。

網友們看到後紛紛留言表示,「就台灣現況的縮影啊!只享受不付出」、「這樣連電梯都沒得用耶!高樓層爬到死?」、「主委生氣了」、「我家小社區規定是每棟住戶輪流當幹部」、「感覺真的超生氣XD」、「大樓有管委會才有權監督物業和各廠商工」。也有人幫忙想解套的辦法,「大家出錢請保全+總幹事啊!我家才14戶也可以為了幾百塊一直吵」。

據了解,一般來說大樓都會有管委會,負責處理公共事務,好比讀書的時候班上會有班級幹部一樣,協助大家處理公共大小事,從環境維護、住宅安全、公電使用等。如果管委會解散,住戶也可以推派代表處理修繕、收費等事。

桃園楊梅一棟社區大樓2005年8月曾發一起女童摔電梯坑死亡的案件,當時檢方查出,該大樓原本有管委會,但因為住戶繳費不正常而停擺,直到意外發生前3個月才又重新運作,但因為該大樓54戶,每戶只繳數百元到千元的管理費,公積金根本不足拿來維修電梯,要苛責管委會責任有困難,因此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將大樓內39戶所有權人(含管委會人員)提起公訴。

雖然最後法官審理時認為,即使經濟拮据,也應該在壞掉的電梯前設置警告標誌,所以責任在管委會,需拘役20天,而住戶則是無罪。但是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到,如果沒有管委會或者沒有人願意為公共事務付出心力,對於大樓全體住戶來說,恐怕會有未知的問題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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