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疑身體不適,從法院被送往醫院。(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去年2月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判20個月徒刑,他對此提起定罪、判刑及訟費上訴。上訴庭7月20日上午裁定,曾蔭權定罪上訴失敗,但刑期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2個月,訟費也由500萬港元(約1950萬元新台幣)減至100萬港元(約391萬元新台幣)。根據港媒消息,得知上訴失敗後,曾蔭權疑似身體不適,從法院上了救護車,被送往瑪麗醫院,傳出已戴上氧氣罩。
曾蔭權2015年被廉政公署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起訴,他被指控,在2010年至2012年擔任特首期間,參與審批雄濤廣播數碼廣播牌照時,未向行政會議申報他向雄濤大股東黃楚標租用的深圳東海花園豪宅。案件於2017年被裁定成立,判徒刑20個月,曾蔭權也因此成為香港第一位因在任觸犯刑事罪刑,被定罪入獄的特首。
曾蔭權先前曾服刑2個月,後來因為等待上訴的緣故,獲准保釋,但現在上訴失敗,曾蔭權得要即刻回到監獄,服完剩下的刑期。不過,宣判後沒多久,就傳出曾蔭權身體不適的消息,接著一輛救護車來到法院,將曾蔭權送往瑪麗醫院,有媒體還拍到曾蔭權戴著氧氣罩,雙眼緊閉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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