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倪姓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竟持刀砍斷她7條肌腱、2條韌帶,事後倪男到醫院探望,因談不妥和解條件,竟惱羞怒嗆對方「不會殘廢」、「你這只是皮肉傷,我大不了去進去關一關」,桃園地院依傷害、恐嚇等罪判倪男1年10個月,且必須賠償對方61萬餘元。
判決指出,倪男有重傷害、妨害自由等前科,因不滿同居女友提出分手,竟持水果刀到她工作的洗衣店談判,女友拒絕復合,倪男惱羞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她的右手、右大腿猛力揮砍,造成她7條肌腱、2條韌帶斷裂,緊急送醫縫合後,雖沒有生命危險,但傷勢相當慘重。
倪男作案後將水果刀丟到水溝裡,還透過友人打算到醫院和談,聲稱會賠償合理醫療費用,但如果獅子大開口開出天價是不會賠的,還對女方嗆聲「你不會殘廢」、「反正抓進去也關不久」等語。
法院認為,女子遭砍斷7條肌腱、2條韌帶,日後可能會有關節手指活動不良的後遺症,加上倪男曾有多項入獄前科,認為他漠視法治,難有所反省,最後依刑事依傷害、恐嚇判他1年10個月徒刑,民事部分則得賠償女友61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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