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人夫遲未離婚!小三傳性愛片逼宮示威 反曝姦情被判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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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傳愛愛片示威,反曝姦情被判刑。(圖/美聯社)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吳姓人夫和李姓女子發生婚外情,而女方懷孕後不滿他遲遲沒有離婚,於是將性愛影片傳給吳妻示威,此時,吳妻得知姦情後,怒向2人提告!新北地院近日依通姦、相姦罪,判吳男、李女各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吳妻提到,因接獲李女傳送性愛影片,而知悉老公和她通姦、相姦事實,憤而提告。而吳男坦承與李女合意發生性行為1次,且對方因此懷孕,但她知道自己已婚身分;李女雖坦承合意發生性行為1次並因而懷孕,但辯稱吳男向她表示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

依判決書指出,吳妻另指控丈夫和李女多次合意發生性行為,但由於吳男、李女堅決否認,加上吳妻提供的性愛影片中,僅有口交畫面,而無兩人從事性交行為畫面,加上從吳妻與李女臉書訊息紀錄,李女雖曾提到多次在吳男家中發生性行為,但此部分並無影片可佐證。

最後,檢方認為李女因不滿被告吳男遲未離婚,而向吳妻傳送訊息示威,其陳述內容自有加油添醋的可能性,因此僅依李女懷孕,認定兩人發生過一次性行為,將2人起訴。而新北地院則是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判處吳男有期徒刑2月,另依與有配偶之人相姦,判處李女有期徒刑2月,皆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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