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彈劾再談特赦?陳水扁說不可能

▲▼陳水扁。(圖/記者張一中攝)

▲陳水扁。(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監委陳師孟23日接到扁聯會總顧問、高雄市前議員鄭新助陳情,陳師孟保證不會讓大家失望,但也認為現在並非特赦時機,應先了解扁案,彈劾司法官後再來談,不過,前總統陳水扁直呼這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爲監委29位,其中18位是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總統英文提名的只有11位,仍是少數。

鄭新助的陳情書指出,自民進黨全面執政後,八成以上民眾期望司法改革,平反馬英九造成的冤案,尤其是扁案,希望能夠在公平的司法審判下,將政府所有弊案繩之以法。

陳師孟表示,目前要先把案子真相搞清楚,彈劾完加害者、不法的法官,這時再來特赦,會比較符合轉型正義,並強調「你們花這麼多時間和資源,我不會讓你們失望」。

陳水扁則認為,去年9月民進黨全代會上,有86.5%的黨代表提案連署赦扁,在他心裡特赦提案早就過了,但總統蔡英文要不要行使憲法特權,還是要尊重她的政治特權與政治智慧,不過「先彈劾再特赦」幾乎不可能,蔡英文提名的監委仍是少數。

陳水扁說,陳師孟並不是為他一人,也不是他的御用監委,只是希望台灣社會有公道、公平正義,因此這個調查「過程比結果重要」,讓更多人知道扁案的政治本質,過程不只不符程序正義,更沒有實質正義。

▼▼▼[新勇哥物語]-176▼▼▼

—陳師孟的「先彈劾後特赦」說

勇弟:高雄市議員、扁聯會總顧問鄭新助7月23日帶著2、300位阿扁們,到監察院向監委陳師孟陳情。陳監委被問到是否呼籲蔡總統特赦陳水扁時表示,他不認為蔡總統現階段要非常急迫做出特赦,他的想法是先把案子真相搞清楚,若有加害者,有不法的法官,先彈劾這些司法官,等彈劾案通過,這時候有真相、加害人受到懲罰、受害人得到平反,恢復到無罪推定狀態,這時候蔡總統再做特赦,比較符合所謂的轉型正義。「透過監察權行使,再做特赦,是比較好的方式」,這也是他進到監察院的目的。他不認為再審是很好的作法,如果司法體系沒有除垢,「誰能保證是公平的審判?」他不是為阿扁一人,也不是阿扁的御用監委,替阿扁服務,他是希望台灣社會有公道、公平正義,「你們花這麼多時間和資源,我不會讓你們失望。」可否請勇哥就陳委員的說法作個簡單回應?

勇哥:首先阿扁要對扁聯會總顧問鄭新助議員、江志銘議員、扁聯會理監事與眾多阿扁們不辭辛勞到監院,為了扁案跟陳師孟監委陳情事,表達最高敬意與誠摯感謝之意!特別要對陳委員撥冗接見阿扁們,申致謝忱!就陳監委的說法,我也有幾點補充。

1)阿扁認為去年9月民進黨黨員代表大會,有86.5%的黨代表提案連署赦扁,過不過不是最重要。絕大多數的民進黨黨代表願意公開支持赦扁,而且是黨內不分派系都有。在阿扁的心裡,特赦提案早就過了。致於總統要不要行使憲法特權作出赦扁的政治決定,應該尊重總統的政治特權與政治智慧!

2)「先彈劾再特赦」,這是陳監委不變的堅持及信念。問題是彈劾案要通過幾乎不可能,因爲監委29位,其中18位是馬總統提名的,蔡總統提名的只有11位,仍是少數。所以彈劾案可能過不了委員會,也過不了院會。所謂「先彈劾再特赦」成為不可能任務。

3)陳監委不認為再審是很好的作法,但陳監委所說的「受害人得到平反,恢復到無罪推定狀態」,又需要經由再審救濟途徑。何況《赦免法》第三條前段是「有罪特赦」,只是免其刑之執行。如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第三條後段則是「無罪特赦」,罪刑宣告失其效力。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9位被告都屬之,特赦後沒人說他們未經再審平反,還是有罪。另外阿扁總統曾無罪特赦過所謂刑事罪犯蘇炳坤,30年後蘇炳坤聲請再審成功!

4)陳監委說的對,他不是為阿扁一人,也不是阿扁的御用監委,替阿扁服務。他希望台灣社會有公道、公平正義。陳監委的調查「過程比結果重要」。透過真相調查,讓更多人知道扁案的政治本質,不只不符程序正義,也沒有實質正義之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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