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懷疑女兒遭同學欺負,竟濫用職權帶著警察到幼兒園「請園方提供相關資料」。花蓮地檢署25日已將他依涉嫌恐嚇、使人行無義務之事起訴,行政責任部分26日將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同行警員則緩起訴處分。
▲花蓮檢座衝進幼兒園「興師問罪」。(圖/立法委員李麗芬辦公室提供,下同)
該起案件發生於2018年6月21日,檢察官林俊佑闖入就讀的幼兒園質問「誰欺負我女兒」,還叫老師全部退下,把在場幼童嚇到便溺;28日又率領2名員警找上園方,要對方調出監視器畫面並交出,被拒絕後竟大聲咆哮、恫嚇,經書記官長接獲通報趕往處理、勸離才沒爆發更多衝突。
承辦主任檢察官說明,接獲匿名檢舉後開始偵辦,發現林俊佑21日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要園方立即提供相關檔案資料,供他帶回了解案情,被幼兒園以「保護幼童肖像權及權益」委婉拒絕,沒想到竟堅持要取得上開物件,因此經過詳細調查後,依涉嫌恐嚇、使人行無義務之事起訴林俊佑。
檢方指出,同行員警因犯後有悔過之意,並且當庭書立悔過書,因此以緩起訴處分;26日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決定是否將林俊佑移送職務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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