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子醫院照顧家人慘遭猥褻。(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顏姓男子2016年10月因家屬患病就醫,陪同住進病房內,見鄰床病患家屬是名年輕女性,就趁對方熟睡之際伸出狼爪。被害女子後來向值班護理師泣訴遭猥褻一事,並趕緊報警處理。顏男一審被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他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則是考量他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判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顏男上訴提到,因一時衝動而對被害人做出乘機猥褻行為,事後深悔不已,在原審審理時已坦承犯行,且有3名年幼子女要撫養,倘若入監執行,家中妻小無人照料,生活將陷入困境,請求法官審酌相關情狀,予以從輕其刑,並宣告緩刑。
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已充分審酌全案卷證相關情節,而量處一年徒刑,核其量刑並無過重不當情形,尚無違法失當之處,顏男上訴認原判決量刑過重,請求從輕量刑,核屬無據,應予駁回。
但台中高分院考量顏男因一時失慮,且事後積極與被害人及其家屬達成民事和解,賠償所受之損害,並當場支付賠償金額,堪認確有悔悟之心,
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於是宣告緩刑4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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