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邀約女網友唱歌,女網友太晚沒車搭住男子家遭性侵。(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1名吳姓男子在網路上邀約1名女網友唱歌喝酒,但因深夜沒車返家,男子邀約女網友返回租屋處過夜,但沒想到竟趁隙性侵女網友得逞,男子到案後坦承犯行,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吳姓男子2018年5月份,在網路上邀約1名女網友一同唱歌喝酒,雙方酒酣耳熱直到深夜時分,女子說太晚沒車搭,吳男竟邀約女子返家過夜,但到凌晨4時許,吳男竟趁女子熟睡後,強脫女子褲子,甚至還掀衣舔胸,最後還對女網友性侵。
女子逃離現場後到醫院驗傷,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吳男律師表示,雙方是朋友才會一同喝酒,且2人相當熟識,因酒後產生邊差行為,希望達成和解,但因金額過大才未和解,盼法官從輕量刑。法官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6月徒刑並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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