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秦綾謙惹桃色風波,遭前夫家求償600萬元。(圖/資料照/翻攝自秦綾謙臉書)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TVBS女主播秦綾謙在2016年爆發密會小鮮肉風波,與前夫吳炳輝離婚後,吳男父母不滿秦綾謙在周刊採訪時的批評,提告誹謗,民事部分求償6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庭,雙方皆有出庭,但法庭上零互動。法官詢問是否願意和解,吳家表示有意願,秦綾謙則表示無意願。
2016年9月,秦綾謙被吳男發現與知名網紅安德烈共處一室,安德烈赤裸上身,秦綾謙穿著短裙。事後秦綾謙及安德烈各賠償190萬元,秦並與吳離婚。但吳男的父母跑到TVBS,揚言要公布影片內容,要求秦綾謙返還婚禮費用等共250萬元。此案,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吳男的父母各8個月、5個月有期徒刑。
就在外遇事件後,周刊採訪秦綾謙,她向記者表示,公婆不但打著她的名義向餐廳「講價」,還經常在上主播台時被婆婆電話騷擾,吳男的母親因此提告加重誹謗,這部分,台北地檢署先前偵結,以不起訴處分,不過民事部分,吳男及其母親各向秦綾謙求償300萬元,總計共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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