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諒欲帶中華隊出國比賽 求解除限境生日前夕遭駁回

2018年07月30日 18:34

▲▼棒協理監事會議,辜仲諒記者會-辜仲諒。(圖/記者周宸亘攝)

▲棒協理事長辜仲諒,請求暫時解除限制出境遭駁回。(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棒球協會理事長、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因涉犯紅火案長期遭限制出境。他日前以帶中華隊赴印尼參加亞運棒球比賽為由,向高院聲請在8月29日至9月10日暫時解除限制出境。但高院審理後,認為這可由副理事長或常務理事帶隊出征,因此駁回辜的聲請。可上訴。

現任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今年5月當選為中華棒球協會理事長,本月初他就具狀向高院指出,8月29日至9月10日先後有在印尼雅加達舉行的2018年亞洲運動會、在日本宮崎市舉行的2018年第12屆亞洲青棒錦標賽等兩項重要國際賽事,他有義務帶隊出國比賽,除整合國內資源、各國交流外,也能發展我國棒球的國際地位。

而本月11日紅火案更一審言詞辯論終結時,辜仲諒也當庭向合議庭表示,他的家庭、孩子,事業、財產全都在台灣,他不可能放棄台灣,潛逃海外。另外他也強調,紅火案偵審期間,他多次具保短暫解除限制出境,全都依照規定返國,建請合議庭能允許他這次出境。

但高院審理後,認為辜所提帶中華隊出國比賽之請求,依照棒協章程,若理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副理事長或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亦即高院認為帶隊出國比賽之事非不可替代,不構成解除限制出境之由。

另外高院也認為,辜仲諒所犯為「重大經濟犯罪」,偵查期間曾因逃亡被通緝;另依辜仲諒財力,高院認為他具有在海外謀生之力,有可能棄保潛逃。因此為確保辜仲諒能配合本案刑事程序進行,仍有限制辜仲諒出境之必要。最後高院在辜仲諒54歲生日前夕,駁回請求。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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