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美麗華家族爭產互告 黃世杰判4個月!侵占部分無罪

2018年08月1日 11:12

▲▼美麗新娛樂董事長黃世杰。(圖/記者楊佩琪攝)

▲黃世杰日前出庭時,對於被哥哥告相當無奈。(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美麗華家族內鬥,不僅導致大直美麗華影城歇業,美麗華百樂園總經理黃世杰和二姐黃秋香,因遺產問題被大哥黃世昌提告偽造文書等,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黃世杰在偽造文書部分,被判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折算,其餘被控侵占遺產部分,獲判無罪。黃秋香則是通通無罪,全案可上訴。

日前黃世杰在開庭後表示無奈,兄弟姊妹鬧成這樣誰都不願意,不過也強調,一切都是照父親的指示執行。黃秋香則在開庭時表示,她只是依照父親遺囑處分自己的分配到的遺產。

▲▼美麗華家族長子黃世昌。(圖/記者楊佩琪攝)

▲黃世昌對認為父親遺產遭侵占,自己的印章也被盜刻拿去貸款,提告弟弟黃世昌、妹妹黃秋香侵占及偽造文書。(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美麗華創辦人黃杏中2015年過世,二兒子黃世杰接班,但長子黃世昌不滿,認為黃世杰、黃秋香姊弟倆私自將父親留下的5萬股杰昌公司股權,轉到黃秋香名下,黃世杰並且盜用他的印章,蓋在股東債權居次同意書上,並向新光銀行貸款1億元,因此對黃世杰、黃秋香提告偽造文書、侵占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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