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開貨車撞死老婆,二審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有多次家暴紀錄的黃姓男子,去年4月19日和謝姓妻子爭吵後,不滿收到傳票,先放話要同歸於盡,隔日上午到自家工廠,直接開貨車撞死妻子。法官一審將他判處無期徒刑,黃不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被告惡性重大,將全案駁回,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黃男與妻子結婚超過30年,近年疑似因經濟壓力大,常與妻子發生爭執,甚至會動手毆打妻子,因此黃妻也領有保護令。
事發當天,謝女和2名兒子在工廠工作,黃男突然駕著貨車撞進倉庫衝撞3人,2名兒子及時閃避,但黃妻被直接撞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40分鐘後宣告不治。黃男犯後想喝農藥自殺,被2名兒子拖出車外,因頭部撕裂傷送醫,包紮後由警方帶回偵訊。
黃男在偵訊時坦承開車撞死妻子,但不願說明是否違故意衝撞殺人,或是意圖威脅卻意外釀悲劇。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由於黃男有逃亡之虞,且可能再度恐嚇2子,因此彰化地院晚間裁定羈押。
一審法官認為,黃男有家暴前科,且犯後還狡辯,甚至毫無悔意,因此依法將他判處無期徒刑;黃不服提上訴。二審法官將全案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