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同志大遊行。(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去年同婚釋憲認定現行法令未保障同志婚姻違憲,但至今遲未修法,中選會日前更通過「婚姻定義」、「適齡性平教育」及「婚姻以外形式規範同性結合」3項反同公投案,引發挺同團體反彈。對此,前總統陳水扁分享推動公投經驗,有關釋憲成功後立法院要修民法或立專法的爭議,「接下來就看蔡總統兼黨主席的政治智慧了!」
對於同志婚姻合法化,陳水扁提及就任台北市長期間,他是第一個開放市長公館給同志團體辦活動的首都市長,也是第一個在總統府接見國際同志團體的國家元首,在心態上則從尊重但不鼓勵的立場,20年後轉變為可以接受。不過,他也指出,要改變由異性戀組成家庭的傳統婚姻觀,台灣社會是否有那麼前衛進步?「也許有那麼一天,可能還不是現在?!」
▲陳水扁。(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大法官在2017年5月24日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現行民法沒有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的,要求立法機關必須在2年內修正。若超過2年沒有修正,同性戀者就可直接依民法婚姻規定進行結婚登記。
關於修民法還是立專法的問題,大法官在釋字第748號解釋選擇不介入,交由立法院來做選擇決定。大法官在解釋理由書裡一再強調一個精神,「同性戀者享有的婚姻自由與異性戀者應無不同。」
對此,陳水扁舉例德國去年通過同婚合法化的例子。德國總理梅克爾所屬的基督教民主聯盟(CDU)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梅克爾也是同婚的堅決反對者,後來德國國會表決是否通過同婚合法化,梅克爾開放她的政黨自由投票,自己則投反對票,投票結果393票贊成,226票反對。
陳水扁指出,主要原因是官方民調顯示,在德國有83%的人支持婚姻平權,95%支持同志應受到法律保障免於歧視,為了選票也不得不低頭。在台灣,明年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配合修正,立法院究竟會修民法,還是立專法?大家都在看民意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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