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竟濫用職權指揮警察直闖女兒幼兒園,開堂私審,遭花檢提起公訴。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1日開會,法務部原本屬意將他外調澎湖地檢署,但與會委員均反對,也拒絕收留林俊佑。最後表決,以9票對4票,壓倒性決議將林俊佑送監察院彈劾,並先行停職。
▲法務部長蔡清祥,批評花蓮檢察官林俊佑調哪裡都無地自容。(圖/記者吳銘峯攝)
林俊佑因懷疑就讀幼兒園的女兒遭同儕欺負,在6月底兩度指揮警方到幼兒園,要求教保人員和老師退下,開私堂質問眾孩童「誰欺負我女兒」,有孩童因此嚇到脫糞,林俊佑事後也要求園方交出監視器畫面。花蓮地檢署獲報後,隨即由主任檢察官王怡文組成專案小組,並對林提起公訴。
林俊佑的行為引起公憤,法務部長蔡清祥公開痛批「不齒」,要求嚴懲。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1日開會,會議前傳出,法務部打算將林俊佑外調澎湖地檢署。但消息出現後,引起澎湖地方人士反彈,縣長陳光復更批評法務部別把澎湖當資源回收場,拒絕林俊佑到澎湖報到。
而本次會議中,原定17名委員出席,但2人不克參加。林俊佑也特地從花蓮北上,到法務部檢審會會議室,向在場委員鞠躬道歉,隨後離開。
對於林俊佑的懲處,15名出席委員多不贊同將他外調,也不願意收留林俊佑,林俊佑成為人球。但高等檢察署與台北地檢署則表示,因林具有土木、法律專長,若從事非偵查事務,仍大有可為,願意收留林。但大部分的委員仍不同意,認為可能引起更大風波。
最後委員們進行投票,以9票對4票壓倒性的票數,認為林俊佑的行為違失重大,須付懲戒,決議跳過檢察官評鑑程序,直接將他送監察院彈劾,並在彈劾前先行停職,停職期間敘半薪。公文以最速件送法務部長蔡清祥簽署後,就會直接送監察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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